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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4月28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。海亮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王黎红荣获”全国劳动模范“称号。
4月28日,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。中共中央总书记、国家主席、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,李强主持大会,赵乐际、王沪宁、丁薛祥、李希出席,蔡奇宣读表彰决定。海亮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王黎红等2426名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。
全国劳动模范五年评选表彰一次,代表着我国劳动工作者的最高荣誉。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,他强调,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是人民的楷模、国家的栋梁,全社会要学习他们的事迹、弘扬他们的精神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要珍惜荣誉、保持本色,继续努力、再立新功。
担任海亮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以来,王黎红始终坚持党建引领,把党建独特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生产力、竞争力和凝聚力,激活企业高质量发展“红色引擎”。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身体力行、率先垂范,带领企业坚守实业、守正创新,聚焦并践行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事业,争当民企践行社会责任的标杆。集团先后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、中国工业大奖、全国企业党建优秀品牌、全国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优秀典型案例等各类荣誉。她本人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,浙江省劳动模范、浙江省担当作为好支书、2022年度风云浙商等荣誉,连续三年入榜《财富》杂志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商界女性榜单。
王黎红表示,全国劳动模范称号,不仅是一份个人荣誉,更是一份团队荣耀。这份荣誉的背后,是海亮三十余载扎根实业的执着坚守,是几代海亮人艰苦奋斗、勠力同心的深厚积淀。这份荣誉,更将成为海亮人勇攀高峰的新起点,激励海亮人继续扬帆远航、再创卓越。
劳动创造幸福,实干成就伟业。在海亮集团的发展历程中,劳模精神一直在驱动海亮人创新突破、追求卓越。本次获得表彰的王黎红是海亮集团历史上第三位全国劳动模范。